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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例子让你学会生育津贴账务处理

——更新时间:2015-12-08 04:56:50 点击率: 3417

生育津贴可以免税,但免多少?怎样做账?个税怎样申报?学会以下两个例子,保证让你马上成为生育津贴账务处理专家!

例一:生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

小嘉国庆的时候喜得麟儿,她201410月至20159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3000元,产假期间公司按照3000元向其发放工资,社保局每月向公司返还的生育津贴为4000元。

1.生育津贴免税金额为4000

小嘉(行政助理)生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应享受的生育津贴的,差额部分公司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应补发给小嘉。此时,小嘉免税金额应为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贴的金额,即4000元;公司补发的1000元也属于生育津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七条

2. 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

贷:银行存款  3000

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管理费用  3000

其他应付款 (差额部分) 1000

补充发放生育津贴,

借:其他应付款  1000

贷:银行存款  1000

3.  免税申报

在广州(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生育津贴享受免交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还需要办理免税备查登记,但仅需在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办理一次即可。

办理免税备查登记后,发放产假期间工资或补充发放生育津贴时,还需要正常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申报时只需在“工资薪金所得”栏以及“免税所得”栏中填写免税生育津贴金额即可。

 

例二:生产前12个月平均工资≥生育津贴

若小嘉201410月至20159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5000元,产假期间公司按照5000元向其发放工资,社保局每月向公司返还的生育津贴为4000元。

1.生育津贴免税金额为5000

由于小嘉生产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5000元,高于社保局给予其的生育津贴金额,公司在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后无需再发放给小嘉。若老板实在太好人了,把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也发给小嘉了,那么小嘉就需要这部分津贴款缴纳个人所得税。这种情况下,小嘉生育津贴免税金额就为5000元。

2.账务处理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收到社保局返还的生育津贴时,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管理费用  4000

若收到返还的津贴还需支付给嘉欣,

借:银行存款  4000

贷:其他应付款 3880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20

3.免税申报

免税申报与备查登记的操作与例一一致。 

生育津贴账务处理并不难,只要牢记小编以下口诀即可:

工资津贴免税取高,补足部分一样免交

收回部分冲减就好,超过部分记得要缴

备案申报必须做到,账务处理不再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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