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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提前终止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职能转移协议书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20 02:26:58 点击率: 3126

粤经信办函[2015]173号

广东软件行业协会: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求,“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行政审批事项已取消,按照《广东省软件企业认定和软件产品登记职能转移协议书》第四条,职能转移协议提前终止。有关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享受收税优惠的具体操作办法,待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后,再另行通知。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8日   

 

     相关文件:

    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 (国发[2015]1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度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联软函[2015]2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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