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规划委,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加强工程勘察市场管理,规范市场主体合同行为,结合当前工程勘察市场实际情况,我司组织对《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2000]50号)进行了修订,形成《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听取本地区、本行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等市场主体及政府有关部门意见,研究提出修改建议,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司勘察设计监管处。
建市[2015]154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下载。
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0835
电话:010-58934169 传真:010-58933759
邮箱:kcsj604@163.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
2015年10月14日
附件下载: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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