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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告第1041号

——更新时间:2016-03-14 03:01:25 点击率: 2849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041号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对本部门印发的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过清理,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或者适用期已过的844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宣布失效(其中8件因涉密等按规定另行通知)。凡宣布失效的住房城乡建设部文件,自公告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决定失效的文件目录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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