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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

——更新时间:2016-04-08 02:50:17 点击率: 2996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25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6]2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2年第1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的归类和税率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6年4月8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ZIP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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