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因系统升级,纳税人识别号规则发生变化,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不足15位的,我局已统一将识别号补足至15位,规则为原纳税人识别号+L后补0至15位。
二、部分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中含有符号的,需要纳税人申请变更。请相关纳税人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变更纳税人识别号。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6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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