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令[2023]第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1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第10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行长 易纲
2023年3月16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加强金融法治建设,推进完善央行金融法治体系,中国人民银行对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银发〔1988〕288号文印发)等11件规章。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附件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序号 | 规章名称 | 文号 |
1 |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 银发〔1988〕288号文印发 |
2 | 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修正) | 银发〔1994〕254号文颁布 |
3 | 公开市场业务暨一级交易商管理暂行规定 | 银发〔1997〕111号文印发 |
4 | 非银行金融机构外汇业务范围界定 | (96)汇管函字第142号文颁发 |
5 | 境内机构借用国际商业贷款管理办法 | (97)汇政发字06号文印发 |
6 | 外债统计监测实施细则 | (97)汇政发字06号文印发 |
7 | 境内外汇划转管理暂行规定 | (97)汇管函字第250号文印发 |
8 | 关于对违反售付汇管理规定的金融机构及其责任人行政处分的规定 | 银发〔1998〕331号文印发 |
9 | 证券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 银发〔1999〕288号文印发 |
10 | 基金管理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市场管理规定 | 银发〔1999〕288号文印发 |
11 | 财务公司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债券市场管理规定 | 银发〔2000〕194号文印发 |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