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人工成本的重新规范和界定,明确了企业职工薪酬的核算范畴,把几乎所有与职工有关的支出均纳入一个统一的科目(“应付职工薪酬”)来核算,使以前分散在各个科目的人工成本得到集中反映。作为职工薪酬总额重要组成部分的“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同以前的处理原则与方法大不相同,这也是职工薪酬会计改革发生实质性变化的重要内容。
何谓“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保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险一金”计缴比例
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2006)和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2006)的有关规定,对于“五险一金”的计提比例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计量,也就是说,“五险一金”的提取额度有地区差异,但计提基数都是工资总额。
“五险一金”的会计处理原则
新《企业会计准则》统一了职工薪酬的处理原则,即在职职工所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职工薪酬费用按受益对象确认相应成本、费用。“五险一金”作为职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也遵循这一基本原则,即“五险一金”需按职工的类别或者受益对象不同,分别计入相应的成本、费用,如管理人员的计入管理费用、销售人员的计入销售费用、生产工人的计入产品成本等,以此类推。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