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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问题

——更新时间:2008-07-19 10:58:56 点击率: 4321

关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问题

    纳税人在两个单位任职受雇,分别取得工资、薪金收入,扣缴义务人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分别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要选择一个任职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自行申报,即将两处取得工资、薪金收入加在一起扣除2000元费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再减掉分别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的税额,余额申报缴纳。贵公司对由贵公司支付的工资、薪金存在代扣代缴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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