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张先生若在2010年1月取得工资5000元,则: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3000元
然后,查表得到相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具体来说: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3000×15%-125=325元。
但是,对于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税法又规定,其计税办法不同于每月正常取得的工资薪金。其计税办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个例子,张先生若在2010年1月取得工资5000元,同时,还取得80000万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其中,5000元的每月工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如上面的计算,结果为325元。
8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算办法为:
80000÷12≈6667
用商数6667元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得,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375元。
则80000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得个人所得税=80000×20%-375=15625元。
这也就是说,每月发放的工资薪金和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是不一样的。事实上,这也是全年一次性奖金筹划的要点。
全年一次性奖金筹划案例
那么,类似上面这个案例,如何进行筹划呢?在对未来一年公司效益准确预计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将员工每月工资由5000元提高至7000元,同时,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少至56000元。这样,总的发放额度不变,纳税状况却发生了变化。
新的发放办法下,每月7000元的工资应缴纳税款为:
(7000-2000)×15%-125=625元。
年终一次性奖金56000元应缴纳的税款为:
56000÷12≈4667
用商数4667元查工资薪金所得税率得,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元。
则56000元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得个人所得税=56000×15%-125=8275元。
在新的办法下,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625×12+8275=15775元。
而在原来的发放办法下,全年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325×12+15625=19525元。
两相比较,新的发放办法比原来的发放办法每年节税37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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