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关于延续实施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更新时间:2023-08-23 09:18:39 点击率: 58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公告2023年第23号

现就延续实施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深港通)以及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以下简称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国证监会    

2023年8月21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