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通知》(银发〔2021〕169号)、《关于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书》(中支协发〔2021〕62号),自2021年9月30日起三年内,我行将对以下服务实行减免手续费的优惠措施。具体如下:
一、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
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中国银行开立的首个(或指定一个)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实行优惠,优惠后价格不高于基准日总行公示价格5折。
本公告所称基准日是指2021年6月25日(下同)。
二、银行账户服务收费
在免收一个账户维护费(含小额账户维护费,不含不动户维护费)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维护费(含小额账户维护费,不含不动户维护费)。
三、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
1.对公客户境内人民币转账汇款手续费:针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单笔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转账汇款,行内汇款免费,跨行汇款不高于基准日总行公示价格9折。
2.单位结算卡:ATM设备上对自助存取款、转账继续长期免费。
四、企业网银认证工具费用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认证工具工本费按不高于成本价收取,服务年费按不高于基准日总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
五、电子银行服务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服务年费按不高于基准日总行公示价格5折实行优惠。继续长期免收电话银行服务年费。
另外,长期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如您有任何的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955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0二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