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监督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中央文明办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水利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林业局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公务员局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 发改法规[2018]457号

——更新时间:2018-04-12 10:01:32 点击率: 2485

发改法规[2018]4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财金规〔2017〕1798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计生委、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林业局、国管局、银监会、证监会、公务员局、铁路局、民航局等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下载: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 民 银 行

中 央 组 织 部

中 央 编 办

中 央 文 明 办

科  技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国 土 资 源 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 通 运 输 部

水  利  部

商  务  部

卫 生 计 生 委

国  资  委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林  业  局

国  管  局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国家公务员局

国 家 铁 路 局

民  航  局

2018年3月21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