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首次社会保险的登记服务
——更新时间:2006-10-16 01:34:03 点击率: 8923
一、您的配合
1、资料配合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一期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所有参保人员的资料情况;
(7)已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
2、印章配合
所有资料要盖公司公章。
3、温馨提示
(1)所有原始资料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2)凡是可以不留的原始资料,使用后希望及时提醒归还;
(3)我们一般不允许客户公司印章给我公司员工单独持有,即使持有一般也不能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我们公司部门负责人,以便我们跟踪管理。
二、我们的工作
1、全面掌握社保登记信息,为社保登记提供全面的咨询;
2、具体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相关资料、表格的填写;
3、附加责任。
(1)对接收客户的所有原始资料、证件负有保管和及时归还的责任;
(2)对在业务处理过程中获得的客户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三、办理费用
1、没有工本费。
2、我们的服务费用:会员服务费为800元/次;非会员的服务费用在会员的基础上相应增加人民币100元。
3、特殊事项的办理费用面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