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劳动社保及公积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22年1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申报缴纳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1号

——更新时间:2022-01-16 11:07:02 点击率: 2430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告2022年第1号

为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在我省平稳落地,现明确我省参保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暂按缴费比例15%申报缴纳所属期为2022年1月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月14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