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内资所得税优惠

[2001.01] 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

——更新时间:2006-09-20 10:07:14 点击率: 3269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捐赠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1]6号

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是经民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立的全国性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根据其章程,接受捐赠的款项直接用于统战工作中的教育、科学、民间外交等公益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的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向中国之友研究基金会的捐赠,可按税收法规规定的比例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