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同时废止《广东省国税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7年1号发布)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税务系统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的实施办法》(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8年2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共四十五条,并附有十六种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文书范本。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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