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其它税收法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软件全面推广无纸化办税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更新时间:2018-08-07 05:14:02 点击率: 3637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纳税便利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决定进一步规范涉企软件管理,全面推广无纸化办税,拟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软件全面推广无纸化办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就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告。

 二、起草依据
      (一)《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中明确提出:全面推行网上审批,加快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让纳税人少跑腿、少费时、少花费。
      (二)《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2版)》中对于认定管理、申报纳税、税收优惠等事项大类均有“无纸化管理”创新处理的指引。特别是“3.57申报纳税创新处理”明确提出:实现税收管理无纸化。逐步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办税渠道的推进,实现纳税申报无纸化、涉税申请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办理结果无纸化、自动归档无纸化,纳税人“足不出户、随时随地、无纸办税”。
      三、公告的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使用口令密码的登录方式,不再使用数字证书的登录方式,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理涉税(费)事项时可选择使用免费数字证书签名。
      (二)对实行实名制管理的纳税人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涉税事项,免于报送纸质资料,另有规定除外。免于报送的纸质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纳税人对电子资料的真实性以及与留存备查纸质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三)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已在官方网站发布涉企软件清单,并将不定期更新。纳税人可以自愿为原则,按业务实际选择使用。
      (四)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已在官方网站公布了相关涉企软件的接口标准和接口规范,供纳税人自行开发使用,在符合安全要求的情况下,支持纳税人通过接口提交申报数据、申报表单和获取相关反馈信息等。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18-08-01         
      相关阅读: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软件全面推广无纸化办税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