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企业所得税法

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更新时间:2008-09-11 03:32:54 点击率: 4296
财税〔2008〕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2004年1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