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2014年度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必须按规定统一使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新版申报表,共42张申报表,包括1张报表封面,1张基础信息表,1张主表,15张一级附表,22张二级附表,2张三级附表。
为配合查帐征收纳税人年度申报工作顺利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相关软件系统进行了升级,并于2015年4月21日起开始使用。即日起纳税人可选择一种适合的申报方式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选择上门申报的纳税人须携带电子申报数据和纸质资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选择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可登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http://www.12366.gov.cn/)办理年度纳税申报,相关操作指引详见附件或可在网上办税大厅“网上拓展”模块内下载。
目前电子申报软件有二款可供纳税人选择:1、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升级版本为V2014.004版,软件及相关升级说明已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模块发布,纳税人可自行下载使用。2、税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软件发布后,纳税人可在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gd-n-tax.gov.cn/),下载中心—软件下载模块下载软件及相关升级说明。
技术支持:
(一)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系统。
1、电话:0756-6187734;
2、企业电子邮箱服务:61877340@163.com;中介机构服务邮箱:18983237@qq.com;
3、QQ:501029423;
(二)税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软件。
1、服务热线电话:4007112366。
2、服务投诉:40071-12315。
附件下载:
内容附件: 1.广东省企业所得税申报软件V2014.004版内容附件: 2.企业所得税年度A类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201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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