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项目申报

科学研究专项支持对象

——更新时间:2016-04-01 04:00:49 点击率: 4325

专题一:一般项目

在穗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及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专题二:重点项目

在穗的国家重点实验室与省部共建的国家重点实验室,由其所在的依托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重点实验室的科研人员。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与其他研发机构合作联合申报项目。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