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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策划方法和手段

税收筹划应注意防范风险

——更新时间:2009-06-16 11:32:07 点击率: 2712

    目前,税收筹划受到越来越多的纳税人的重视,以期实现利润最大化。但由于税收筹划经常在税收法规的边缘操作,必然蕴含着很大的操作风险。因此,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要达到预期的目标,关键要注意防范风险,使筹划行为符合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节税,应主要从两方面防范筹划风险。
    防范税收政策理解不准确、不全面的风险。纳税人在进行某一项目的税收筹划时,要全面、准确地了解与之相关的税收政策。即使某一小方面、某一环节出了问题,也将会使整个筹划行为失败。例如,某一废旧物资加工企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进行税收筹划,认为加工企业将收购、加工业务分开可节税,于是将包括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在内的业务另外注册成立一股份制公司,应该说这一筹划是可行的,但企业将废旧物资及其他物资经营未分别核算,由于这一细小的疏忽,导致企业享受不到这一税收优惠政策。
    防范税收优惠政策要求的条件执行不到位的风险。每一项税收优惠政策都有其适用范围,即详细规定享受这一优惠必须符合的条件,如企业类型、注册地点、特定人员比例等。作为纳税人要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就必须不折不扣的满足这些条件,并实行动态监控,保证随时符合。例如,某一新办的服务型企业,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进行筹划,要享受3年内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企业可召集一批下岗职工作为该企业的员工,并确保在下岗职工比例、经营范围等方面均符合要求,并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企业享受了上述优惠。但如果以后企业员工构成比例发生变化,下岗职工比例达不到30%,就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这一优惠的条件,从而形成了骗税、逃税,企业没能防范好风险,达不到原来筹划的目的。 
     如何采取有效筹划手段降低税收负担,实现利润最大化,是许多纳税人关心的问题。笔者认为,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除了要考虑可行性、筹划成本等诸多因素外,最关键是要注意防范风险,使筹划行为符合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而达到合法节税的目的。目前存在的许多筹划手段,虽然在形式上达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但其实质是非法的,有的纯粹就是偷税,其结果必然是得不偿失。
  案例
  甲公司和乙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甲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材料由乙公司供应,乙公司生产产品的主要原料由A公司提供。两公司为紧密互补型企业。2003年,甲公司租用乙公司一生产车间(包括厂房、设备)生产乙公司产品,甲公司每年支付乙公司租金300万元,其中厂房租金200万元,设备租金100万元。乙公司厂房的房产税计税原值为1200万元,当地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5%后的余值计算缴纳。乙公司出租车间应负担营业税和房产税为(不考虑其他税费):营业税:300×5%=15(万元)
  新增房产税:200×12%-1200×(1-25%)×1.2%=13.2(万元)
  合计新增税负:15+13.2=28.2(万元)
  筹划方案
  为了减轻租赁税负,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后,采用以下“筹划方案”:乙公司不向甲公司收取租赁费,而是通过“价格弥补”,即乙公司将销售给甲公司的产品提价200万元(不含税价),用以弥补租赁车间的收益,这样租赁车间的相关税费就可以“节约”下来。乙公司虽然增加了增值税销项税34万元(200×17%),但该增值税是向甲公司收取的。甲公司虽然多支付了增值税34万元,但进项税金增加了34万元,因此增值税负担总体上没有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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