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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如何确定

——更新时间:2007-03-27 04:03:07 点击率: 3776
    问:固定资产残值比例如何确定?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企业调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执行时间的通知》(国税函[2005]883号)明确规定:从国税发〔2003〕70号文下发之日起,企业新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计算可扣除的固定资产折旧额时,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确定为5%。在上述文件下发之日前购置的固定资产,企业已按不高于5%的比例自行确定的残值比例,不再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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