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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缴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税前扣除具体标准

——更新时间:2009-04-17 02:39:11 点击率: 3059

  问:社会保险缴款、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的税前扣除具体标准?


    答: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不超过企业实发工资总额的20%(包括划入个人帐户的部分)。补充养老保险(年金)按实发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缴费实发工资基数之和的8%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按实发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准予税前扣除。
    职工基本失业保险由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实发工资总额的2%缴纳。
    企业按国家统一规定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我市确定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20%),按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办法发放的住房补贴、住房提租补贴和住房困难补贴,可在税前据实扣,暂不计入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应由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由职工个人支付,不得由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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