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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更新时间:2020-04-26 09:02:34 点击率: 2079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55号 

      为支持加工贸易发展,纾解企业困难,促进稳就业、稳外贸、稳外资,经国务院同意,自2020年4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以企业内销申报时间为准),对企业内销加工贸易货物的,暂免征收内销缓税利息。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海关总署关于暂免征收加工贸易货物内销缓税利息的公告

海关总署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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