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14日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4号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上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地税函[2010]646号)有关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广州市范围内停止使用100元面额《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定额发票》。已领购此类定额发票而在上述时点未开具完毕的纳税人,应在2011年2月28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空白发票缴销手续。
特此公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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