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凡属我局经管的电话语音申报或网上报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除外)请于2011年3月30日前将所属期2010年1-12月的申报资料(2010年开业的纳税人按实际月份)合并装订成册报送到我局所属税务分局,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的申报资料每册需提供《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所属期1-12月)、《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所属期1-12月)、《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属期1-4季)、《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所属期1-12月)。
二、每册申报资料只需使用一套《海珠国税纳税申报资料封面》、《海珠国税纳税申报资料封底》(下载地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海珠-下载专区-新版纳税申报表封面)装订。
三、申报资料各栏次应填写清楚,其中办税人员、财务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栏次必须签名(盖章),每份资料应盖上企业公章。
四、请纳税人按时报送申报资料,逾期不报送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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