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法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3户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 公告(2017)9号

——更新时间:2017-07-06 09:04:24 点击率: 3418

公告(2017)9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电信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6号)的规定,现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等3户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17年7月1日起,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申报缴纳增值税的预征率分别调整为0.5%、0.1%、0.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电信企业汇总申报缴纳增值税预征率的公告》(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财政厅公告2015年第15号)自2017年6月30日起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财政厅      

  2017年6月30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