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税收征管法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更新时间:2020-01-03 05:02:50 点击率: 2970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国家税务总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表单和填写说明进行了修订。

自2020年1月1日起,缴费人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适用本公告。本公告发布的申报表启用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2015年第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附件中的SB06《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  

2019年12月31日

相关政策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费申报表〉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9号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