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2号
——更新时间:2015-05-13 10:35:06 点击率: 4159
为准确掌握纳税人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对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做如下调整:
在成品油、电池、涂料、小汽车、烟类、酒类、其他应税消费品消费税纳税申报其他资料中增加《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表式见附件),由享受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填报。
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 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相关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附件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4.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