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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扣税额三个月后会作废吗

——更新时间:2007-04-17 12:04:18 点击率: 4041
    问:听说增值税进项税额,在90天内必须和销项税额相抵扣,否则过期作废。可我知道的是:90天内必须认证,认证后必须申报抵扣,若当月无销售,则为留抵扣税额。我以司是一家新办企业,由于生产工艺不成熟,估计半年内不会有产品销售,请问留抵扣税额三个月后会作废吗
    答:专用发票必须自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并于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
    留抵税额没有时间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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