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增值税法

[1998.01] 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

——更新时间:2006-09-24 02:54:13 点击率: 4120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财税[1998]47号

根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农村电管站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包括低压线路损耗和维护费以及电工经费)给予免征增值税的照顾。对1998年1月1日前未征收入库的增值税税款,不再征收入库。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