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重要通知 :
税率查询
财税专题
会计之家
综合税收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4-10-08 11:01:46 点击率: 3078

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