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卖房是否缴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更新时间:2009-02-25 10:43:00 点击率: 3630
近日有一网民通过本网“网上民声”咨询,本人03年购买一处商住两用房,现因生活临时困难想卖掉。请问要交什么税?是否缴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地税局回复:1、如果是住房,您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营业税: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的文件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给予免征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售住房取得的所得,由住房座落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1)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住房原值凭证,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按转让住房收入额扣除买房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税率20%缴纳;(2)不能提供住房原值凭证,按转让住房收入额的1%缴纳; (3)对个人转让自用达五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个人出售住房一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者,按照购房金额多少,相应退还其全部或部分出售原住房缴纳的纳税保证金。
2、如果是商用房,您需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以转让收入减除房屋原值、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乘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