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税额是怎样规定的?
——更新时间:2007-04-17 10:19:53 点击率: 5225
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用的土地面积,以每平方米为计算单位,按照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征收。
土地使用税采取分类分级的幅度差别税额,按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规定不同的幅度税额,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划分若干等级,确定适用的税额标准。
我省规定的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的幅度税额为:广州市为五角至十元;汕头、湛江、韶关、佛山、江门、茂名、珠海市为四角至八元;惠州、肇庆、梅州、中山、东莞、清远、阳江、河源、汕尾、潮州市为三角至六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为二角至四元。
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