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发工资是否代扣所得税?
		
		
			——更新时间:2009-12-24 11:12:32	点击率: 6330		
			
		
			
			
| 问题内容:      A公司让银行或其他单位代发工资等,请问A公司人员人所得税由A公司代扣还是由银行代扣? | 
|    回复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85号)规定:
 “第八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根据上述规定,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个人所得,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因此,让银行或其他单位代发工资的A公司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由A公司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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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 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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