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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 2022年9月1日起,新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执照的,颁发新版本营业执照
  • 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的限制)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 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项附加扣除可抵扣2000元/月/每孩
  •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 2021年4月1日起公司股权转让变更,要先到税务局申报个人所得税,取得完税证明才能去工商办理变更。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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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法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

——更新时间:2015-10-20 04:43:36 点击率: 3463

咨询问题:

分批法成本核算的一般程序是什么?

回复意见:

(1)按产品批别设置产品基本生产成本明细账、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账内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按车间设置制造费用明细账。同时,设置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明细账。

(2)根据各生产费用的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各种要素费用分配表,分配各要素费用并登账。

对于直接费用,应按产品批别列示并直接计入各个批别的产品成本明细账;对于间接费用,应按生产地点归集,并按适当的方法分配计入各个批别的产品成本明细账。

(3)月末根据完工批别产品的完工通知单,将已完工的该批产品的成本明细账所归集的生产费用,按成本项目加以汇总,计算出该批完工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并转账。

分批法条件下,月末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的费用分配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是单件生产,产品完工以前,产品成本明细账所记的生产费用都是在产品成本;产品完工时,产品成本明细账所记的生产费用,就是完工产品成本,因而在月末计算成本时,不存在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2)如果是小批生产,批内产品一般都能同时完工,在月末计算成本时,或是全部已经完工,或是全部没有完工,因而一般也不存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的问题。

(3)如果批内产品跨月陆续完工,这时就要在完工产品与在产品之间分配费用。具体可以采取简化的方法处理:如按计划单位成本、定额单位成本、最近一期相同产品的实际单位成本计算完工产品成本;从产品成本明细账中转出完工产品成本后,各项费用余额之和即为在产品成本。也可根据具体条件采用前述的分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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