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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最低工资调至1895元 增幅约为22.3%

——更新时间:2015-02-26 09:54:06 点击率: 3002

继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之后,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布,将于今年5月1日起,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届时,广州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据悉,深圳日前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元/月,3月1日起实施。

今年已是调整时限

通知称,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经广州市政府同意,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2015年5月1日起进行调整:广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95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8.3元/小时。

据观察,最低工资标准从目前的1550元/月上调至1895元/月,上调了345元/月,增幅约为22.3%。事实上,1550元/月的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执行了两年,按国家人社部《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今年已是两年的调整时限,因此,广州在此时进行最低工资标准调整。

将影响多项待遇调整

由于关联着许多其他因素,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例如,职工医疗期间待遇、试用期待遇、死亡后的赡养标准以及部分省份的失业保险基数,均与最低工资标准直接挂钩,任何幅度的上调都将带来企业用工成本更大幅度提升。但长期来看,薪资上涨的趋势不会改变,而中低收入人群将会成为受益最明显的群体。

通知明确,本次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综合考虑了广州近两年经济发展、物价上涨、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和低收入劳动者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统筹兼顾了企业和职工的实际情况。本次设置了2个多月的调整缓冲期,便于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成本预算,做好调整的准备工作。


下一步,广州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通过多种方式,就新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依法执行新标准,严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加班工资支付规定和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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