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方便纳税人办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27号)等相关文件,我局制定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目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gzgs12366@12366.gov.cn
2.传真:020-38001019
3.信件:通信地址为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夏路3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法规处(邮编:510623)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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