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拓宽社会融资渠道设立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基金。鼓励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助农取款服务点相互依托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资源整合,提高利用效率。提高农村电商的大数据分析能力,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研发适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网上支付、手机支付、供应链贷款等金融产品,加强有关风险控制,保障客户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大对电商创业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充分利用各地设计开发的“青”字号专属金融产品,或依托金融机构现有产品,设计“青”字号电商创业金融服务项目,支持农村青年创业。协调各类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办理手续,对信誉良好、符合政策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十六)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
依托现有培训项目和资源,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各类培训机构、协会对机关、企业、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民等,进行电子商务政策、理论、运营、操作等方面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建立专业的电商人才培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努力培养一批既懂理论、又懂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带头致富的复合型人才。引导具有实践经验的电商从业者返乡创业,鼓励电子商务职业经理人到农村发展。进一步降低农村电商人才就业保障等方面的门槛。
(十七)规范市场秩序。
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和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守法诚信经营。督促第三方交易平台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主体准入,遏制“刷信用”等欺诈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创业营商环境。推进农村电子商务诚信建设。加强农产品标准化、检验检测、安全监控、分级包装、冷链仓储、加工配送、追溯体系等技术、设施的研究、应用和建设,提高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等环节的质量管控水平,建立完善质量保障体系。
(十八)开展示范和宣传推广。
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认真总结示范地区经验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对开展电商创业的农村青年、农村妇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村商业模式等进行总结推广。加大宣传力度,推动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加强地区间沟通与交流,促进合作共赢发展。
电子商务进农村是三农工作的新领域。各地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打破传统观念和模式,大胆探索创新,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政府服务意识和水平,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现代市场体系建立完善,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质监总局
银监会
证监会
保监会
邮政局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中国残联
2015年8月21日
附件:
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重点工作
工作名称 |
工作内容 |
牵头部门 |
一、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 |
加强农村青年电子商务培训,引导农村青年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就业,提高农村青年在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
共青团中央 |
二、“快递向西向下”服务拓展工程 |
完善中西部、农村地区快递基础设施,发挥电子商务与快递服务的协同作用,提升快递服务对农村电子商务的支撑能力和水平。 |
邮政局 |
三、电商扶贫工程 |
在贫困县开展电商扶贫试点,重点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推动贫困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旅游产品销售。 |
扶贫办 |
四、巾帼电商创业行动 |
建立适应妇女创业的网络化、实训式电子商务培育模式,借助互联网和大数据,助推农村妇女创业致富。 |
全国妇联 |
五、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 |
培育一批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县,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
财政部、商务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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