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化建设,做好动产抵押登记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完善动产抵押登记流程,工商总局拟对《动产抵押登记办法》进行修订,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登录国家工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ic.gov.cn),通过首页右侧“规章草案意见征集”栏提出意见。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邮编:100037)
4.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603@saic.gov.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3日。
国家工商总局
2015年12月3日
附件下载: 动产抵押登记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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