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农业技术装备和条件建设,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
6.构建和完善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启动实施农业竞争力提升科技行动,加快构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创新资源配置体系,着力完善农业科技创新链,大力推进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实施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重点突破生物育种、农机装备、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领域关键技术。创新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机制,完善成果转化激励机制,完成农业领域科技计划管理专业机构改建。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培养计划,优化升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与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国家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发挥国家农业科技创新联盟作用,协同推进重点攻关。加强农业转基因技术研发和监管,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慎重推广。加快推进现代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工程,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
7.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深入推进种业领域科研成果权益分配改革,探索种业成果权益分享、转移转化和科研人员分类管理机制。实施现代种业建设工程和种业自主创新重大工程,大力推进育繁推一体化。推进玉米、大豆等良种科研攻关,加强优质高产多抗广适、适应农机农艺结合的新品种培育,加快主要粮食作物新一轮品种更新换代。推进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大保护利用力度。强化企业育种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种业企业。实施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加快国家级种畜禽核心场建设,继续推进水产种业发展。贯彻实施《种子法》,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推进简政放权,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改革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建立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制度,实施省际引种、种子委托生产和委托代销等备案制度,推动监管重心由事前许可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加大打假护权力度,全力推进依法治种。
8.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努力突破油菜、棉花、甘蔗等作业瓶颈,进一步提升水稻机插、玉米机收水平。积极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机械化。推进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支持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扩大关键环节农机作业补助范围,持续开展深松整地作业,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等新技术。加强农机教育培训和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切实提高农机作业、维修、培训等社会化服务水平。配合制定实施《中国制造2025》农机装备行动方案。
9.大力发展农业信息化。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发展,加快建立全球农业数据调查分析系统,加强农业全产业链信息分析预警,完善农产品采集系统和农业统计分类标准体系。大力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稳步扩大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和休闲农业电子商务试点范围,开展鲜活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试点。加大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力度,提高农民手机应用技能,推进农业遥感和物联网技术在农业生产上的配套应用。改善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采集手段,不断提升调查数据质量。
三、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10.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坚守耕地红线,配合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扩大农作物合理轮作体系补助试点,探索在地下水漏斗区、重金属污染区开展耕地休耕制度试点,在玉米非优势产区进行轮作试点。扩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规模。扩大退牧还草工程实施范围。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适当提高补奖标准。完善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加强草原执法管护。编制实施草原休养生息规划,启动牧区草原防灾减灾工程。推进天然草原改良,组织做好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试点工作。严格实行休渔禁渔制度,探索开展近海捕捞限额管理试点,持续清理整治“绝户网”和涉渔“三无”船舶,加强渔业资源调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大增殖放流力度,实施江豚、中华鲟等珍稀物种拯救行动计划。维护农业生物多样性,严防外来物种入侵。
11.继续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目标,持续加大治理工作力度。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建设高标准节水农业示范区,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扎实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继续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试点,加快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高效肥料、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等推广应用,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启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开展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研究农用地膜使用有效管理办法,开展农田残膜回收区域性示范。完善农业面源污染全国性监测网络,开展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综合示范。
12.加快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加快推进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实施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继续抓好湖南重金属污染区综合治理试点,积极探索重点污染区生态补偿制度。扩大东北黑土退化区治理试点范围,抓好河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试点。
13.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现代生态循环农业试点省、示范市、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推广高效生态循环农业模式。选择粮食主产区、畜禽养殖大县、水源地等典型地区,继续实施区域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在适宜区域建设稻渔共生综合种养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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