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扎实推进农业农村改革创新,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25.积极引导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研究提出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具体政策建议。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社会化服务组织托管农民土地,鼓励农民在自愿前提下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发展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规模经营模式。探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政策。加强对工商资本租赁农户承包地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改进完善土地流转管理服务。
26.扎实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再选择10个省份开展整省试点,切实抓好宣传培训、政策执行、督查督导等关键环节工作。对已经开展整省试点的12个省份及时组织“回头看”,抓好各个环节的完善补充。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利用确权登记时机,积极引导农民自愿将分散零碎的承包地通过互换或流转等方式,集中归并,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
27.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加快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政策体系,优化财政支农资金使用,不断完善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和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允许将集中连片整治后新增加的部分耕地,按规定用于完善农田配套设施。抓紧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直报信息系统。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健全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定向培养职业农民。推动建立健全职业农民扶持制度,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职业农民倾斜,依托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壮大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农民外出务工、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新创业。
28.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精神,指导基层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核实和成员身份确认,重点抓好经营性资产量化、资源性资产确权、非经营性资产管护等工作。继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在发展股份合作以及完善股份有偿退出、抵押担保、继承等权能方面探索形成一批成熟经验。抓紧谋划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法规。推动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改革试点,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29.推动农业金融保险创新。推动商业金融、政策金融、合作金融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建立健全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完成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组建,并开始实质运营。扩大在农民合作社内部开展信用合作试点范围,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配合做好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增加保险品种、提高风险保障水平,降低产粮大县三大主粮作物保费补贴县级配套比例,探索建立口粮作物基本保险普惠补贴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猪及糖料蔗等目标价格保险试点,拓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推动建立农业保险协同工作机制。进一步树立现代农业金融意识,注重农村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30.着力推进农垦改革发展。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抓紧细化实化政策措施,争取在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上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快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和耕地保护,稳步推进农垦土地资源资产化和资本化。构建适合农垦实际和农业生产特点的新型劳动用工制度,加快完善垦区社会保障机制。实施培育农垦国际大粮商战略,加快推进垦区间、垦地间联合联盟联营,建设现代农业的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开展先行试点示范。推动将农垦系统纳入国家农业支持和民生改善政策覆盖范围。
31.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总结提炼农村改革试验成果,推动农村改革试验区积极承担新的改革试验任务。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继续组织开展试验任务第三方评估工作,探索对到期试验任务进行考核评价。系统总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发展模式,继续实施示范区以奖代补政策。推动以示范区为平台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探索金融支持示范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有效办法,引导资源要素向示范区集聚。
32.加强农业法治建设。大力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基本草原保护条例》《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畜禽屠宰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渔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修订工作,出台《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配套规章。深入推进农业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农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监督纠错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农业系统自身建设,实现思想观念上的新引领、方法路径上的新突破、工作职能上的新转变和作风面貌上的新气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转变发展理念,树立创新强农、协调惠农、绿色兴农、开放助农、共享富农的发展理念;转变工作职能、工作方式、工作作风,深入践行“三严三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用过硬作风和一流业绩树立农业系统干部的良好形象,巩固发展农业农村经济好形势,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