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办加[2016]7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部分财政支农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6]22号)要求,为确保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高效规范实施,提高补助设施建设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现将2016年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设施目录和技术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地在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农财两部文件要求,坚持突出扶持重点、农民自主建设、阳光规范操作的原则。同时,要加强资金监管,强化实施过程监督管理,严格工作纪律,确保补助政策落到实处。要强化技术服务,做好补助设施本地化设计和技术培训等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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