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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8号

——更新时间:2016-09-12 11:05:55 点击率: 3519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年第18号

现公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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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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