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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重新印发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穗人社办函 〔2019〕50号

——更新时间:2019-11-26 11:38:43 点击率: 2099

穗人社办函〔2019〕50号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穗人社办函〔2017〕168号),结合局机构改革有关职能调整情况,现将我局普法责任清单重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与政策法规处(宣传处)联系。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         

      (联系人:王乐根,联系电话:83318597)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对象

重点普法内容

普法责任和落实形式

预期目标

责任部门

1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人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指导局各级党组织结合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积极组织相关法规学习;

2.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局工作部署,邀请省、市委宣讲团成员进行授课辅导;

3.每年举办1-2 期基层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

4.每年三季度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集中进行相关廉政法规学习教育。

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提高廉政意识。

牵头部门:局机关党委

配合部门:局属各单位

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人员

《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1.组织举办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

2.组织举办《保密法》专题培训。

增强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保密观念,提高局系统相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

局办公室

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人员

《宪法》《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劳动法》《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等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

2.利用依法行政案例分析会,以案说法;3.利用12.4宪法宣传日专题宣传。

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政策法规处(宣传处)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及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全国及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大规划、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

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专题宣传。

提高对国家、省及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重大规划的知晓率,提升规划的执行效果。

发展规划处

5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及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

1.根据相关法规制定我局采购管理办法;

2.组织局属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专题培训。

增强单位领导及采购人员守法意识,普及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财务处

6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人员

“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

1.制定人社“放管服”改革相关制度工作方案;

2.牵头推进市局及指导推进各区局推进国家、省市“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提升人社系统干部对“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认识和领会,深入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审批管理处

7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广东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高政策知晓度,扩大政策惠及面。

就业促进处(农民工工作处)

就业服务中心

8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涉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业务的,拟组织专题培训、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机构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

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9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高层次人才认定、服务保障、培养资助方案,“岭南英杰工程”实施意见等规定。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座谈、调研,开展相关业务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高政策知晓度和项目申报率,提高人才工作队伍业务能力水平,大力集聚培养高层次人才。

人才开发处

10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开展相关业务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高政策知晓度,增强培训机构管理人员依法经营和管理的能力。

职业能力建设处

职培中心

11

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基地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广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穗工作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在每年的“两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落实继续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普法;

2.每年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座谈交流等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博士后管理办)

12

技工院校、技校师资人员、学生

《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组织举办专题讲座,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2.利用校园电视台、校刊、画报和校园网等校园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依法规范职业教育,保障职教人员权益,不断提高教工素质,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技工教育管理处

局属各技工院校

13

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开展相关普法宣传活动;

2.利用各种平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宣传;

3.在年度考核、岗位聘用等业务办理中开展宣传和监督。

规范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事业单位人员队伍。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14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1.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宣传相关内容并组织实施;

2.健全学法普法制度,每年集中5月份主题宣传月,组织集中学习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知识,深入街道、深入工厂、深入企业、深入工业园区普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3.把法治教育纳入劳动关系板块干部队伍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年度考核述职的主要内容之一,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级调解仲裁调解员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

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及企事业用工单位、就业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规范用人单位用工管理,预防和化解劳资纠纷争议,不断减少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发生,减少劳资纠纷,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和谐劳动关系新格局。 

劳动关系处

15

事业单位及管理的人员

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规定等。

1.组织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资工作负责人及经办人开展专题培训;

2.在每年绩效工资总量核定、核查等业务办理中开展宣传和监督。

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管理,严肃工资福利政策纪律,建设高素质事业单位人事工资工作队伍。

工资福利处

16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升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对养老保险的了解,对具体业务经办的熟悉,提升参保意识。

养老保险处

17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

通过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推进实施工伤预防项目。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媒体、宣传单张等宣传失业和工伤保险政策。

提升用人单位、参保人对失业和工伤保险政策的了解,对具体业务经办的熟悉,提升参保意识。

失业和工伤保险处

18

市、区两级人社系统社会保险工作人员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1.组织专题学习培训,宣讲《条例》主要内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警示教育;

2.把《条例》及相关要求作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风险现场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落实;

3.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张、新闻媒体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社会保险诚实守信风气。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落实基金监督工作责任,营造社会保险诚实守信氛围。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审计处)

19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1.加快修订后立法出台;

2.加强普法宣全队伍建设。不定期组织各类服务窗口和应用部门进行办法内容学习和案例分析会;

3.利用各类服务网点、应用部门服务前台和“12343”热线对服务对象和企业法人单位进行“线下”宣传普法和内容解答;

4.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对社会大众进行 “线上”宣传普法和内容解答。

1. 范本市社会保障卡的使用和管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以社保卡为介质,深化我市社保卡的区域特色应用,提高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2. 提高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对办法的知晓度,保障社保卡发放对象的“办卡、用卡”权益,实现对持卡人“记录一生、保障一生”。

统计信息处

卡中心

20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最低工资规定》《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各区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等专项检查活动,指导各区定期或者不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

增强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劳动者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劳动监察监督处

21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共和国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办法》《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所获荣誉撤销办法(试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关于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等规范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的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组织各区、市直各单位开展表彰奖励、创建示范活动相关法规业务学习活动,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各单位各项活动进行把关,及时纠正各种违规行为,规范全市的评比表彰、创建示范活动,杜绝各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

严格执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以及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的各项规定,杜绝各类违规评比达标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反弹回潮,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市表彰奖励办公室

22

局系统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干部

《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专题培训,将法律法规学习作为退休干部党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提升干部知法守法、依法行政意识,提高组织人事干部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3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规定》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把法治教育作为各级调解仲裁人员岗前培训的必训内容。结合5月主题宣传月及党建共建,以“送法进企业、进社区”和“阳光仲裁”庭审观摩活动,分级组织各类预防争议培训、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现场会以及举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培训班,邀请各行业领域企业参加,由资深仲裁员开展普法讲解。

指导企业加强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建设,促进企业将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细化到内部管理中,发挥协商调解在争议处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4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广州市退休人员社会服务管理规定》。

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单张、12345政民互动、网站等多渠道、平台、载体进行多形式宣传。组织相关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培训。

扩大社会和民众的知晓度,提升退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和工作能力。

市退管办

25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广东省信访条例》《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

组织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和案例分析会,利用各种平台、阵地和载体进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

提升信访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的工作能力。

信访举报中心

26

社会大众、企业法人单位和服务对象

《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基金监督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

通过发放宣传海报、宣传单张、12345政民互动、微信网站等多渠道、平台、载体进行多形式宣传。

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保法律法规认识和了解,依法依规申请办理社保业务,也提升社保工作的依法行政水平。

市基金中心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法宣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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