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2022〕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2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 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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