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
★2014年5月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本通知自2014年5月1日起执行。
★2014年4月1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取消简并涉税文书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1号)。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2014年3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本公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版权所有: 广州市普粤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粤ICP备-05080835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159号富星商贸大厦西塔17楼D单元 邮政编码: 51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