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股独大
公司治理结构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是在股东共同拥有的公司法人财产的基础上建立的。“一股独大”使大股东行为缺少有效制约,很难把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起来,为了大股东的利益,容易出现股东干预日常事务甚至编造财务数据,做出有利于大股东的决策,使其他小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内部人控制
所谓“内部人控制”是指现代企业中的所有权与经营权(控制权)相分离的前提下形成的,由于所有者与经营者利益的不一致,由此导致了经营者控制公司,即“内部人控制”的现象。控制人控制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过程,拥有企业内部的各种信息,出于对个人利益的驱使,内部控制人只向外发布有利于自己利益的信息,对于不利于控制人的信息或不发布或少发布。
三、董事会软弱
董事会是企业最高决策机构,对企业重大事项具有决策权,对企业经营管理层进行监督作用。然而由于有些董事会成员专业职能不足或独立性的缺失,董事会难以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软弱的董事会不仅不能对公司的主要高管进行监督,对公司管理层提供的资料也不能采取独立的态度进行质疑并及时地采取必要的行动,使得领袖权力的不受制约,必然使内部控制形同虚设,董事会作用淡化,甚至成为控制人的“橡皮图章”。
四、监事会缺失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以出资人代表的身份行使监督权力,监事会负责监督企业的财务事宜,以及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然而我们许多公司,不是监事不具备一定专业知识就是监事与经营管理者来自同一公司,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大胆的监督很可能使其失去监事资格,还会使其在原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再加上信息的不对称,监事的履职时间短等,使监事会的监事行为缺失。
五、外部监管不力
除了董事会与监事会对企业进行监管外,聘用外部中介机构对个企业进行监管,是国家法律要求的。然而由于我国法律体制不健全,在强大利益的诱惑力之下,中介机构的独立公正立场很难维持,其公正性和独立性也存在缺失,外部监管难以得力。
六、绩效评价走过场
绩效评价即是对企业控制层行为及实际效果通过运用各种科学的方法进行考核和评价的过程,绩效评价的结果往往还与经营者的收入直接挂钩。恰当的绩效评价,对提高组织的工作效率、增加公司凝聚力、促进团队合作精神、鼓舞士气等方面均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也是董事会用以衡量经营者劳动成果的一个尺度。绩效评价需要运用一些专门方法,规范流程对经营业绩进行精确计算,专业性和复杂性较强,加上绩效评价结果与经营者收入挂钩和信息的不对称,往往使绩效评价做表面文章,走过场。
七、激励与约束机制不完善
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公司财务治理的重要功能,公司治理结构的初衷是希望一方面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约束经营者背离所有者的行为。企业必须通过完善的、行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的建立,来保证经营者全身心为企业服务,保证经营者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然而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一个较长的建立过程,在这项制度没有完善之前,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懈的现象。
八、决策授权不清楚
所有者对企业有控制权,企业控制权很大程度上体现在企业的决策权上,由于所有权与经营管理权的分离,不可能企业的所有事项都由所有者来决策,经营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实际控制着企业的生产经营,他必须得到所有者的部分决策授权,为此,《公司章程》对企业各项决策都应有一个明确的授权范围与额度,以免在企业决策过程中发生决策权冲突。然而,由于决策授权的不清楚或利益的差异,使得经营者决策过度或决策不够现象时有发生。
九、信息披露不透明
财务信息是企业重要信息之一,财务信息披露事关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同时也关系到经营者的切身利益。有大量的企业信息是被经营者撑握的,信息的不对称及各种信息所关系的利益群体不同,使得掌握信息的人会有选择地披露相关财务信息,选择披露有利于已方的财务信息,而这些选择可能是带有目的性的,不是透明的,信息披露存在不透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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