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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住房土地增值税计算及税收政策

——更新时间:2009-10-26 10:38:11 点击率: 3615
    土地增值税部分,在中国境内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的个人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应纳税额=∑(增值额度×适用税率)。
  居民个人转让普通住房以及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在原住房居住满5年转让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不满5年的,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
级数
增 值 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份
30%
0
2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部份
40%
5%
3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部份
50%
15%
4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份
60%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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